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印发绿色社区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

2020-08-11 10:50:00   浏览:2590次

查看原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管委)、发展改革委、民政厅(局)、公安厅(局)、生态环境厅(局)、市场监管局(厅、委),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园林绿化局、水务局,天津市城市管理委、水务局,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水务局,重庆市城市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民政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191696号)部署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绿色社区创建行动方案》,现印发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0722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一.doc


友情链接

联系我们 | 服务声明

联系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成吉思汗东街15号建设大厦

CopyRight©2020. 内蒙古风景园林学会 All Right Reserved    蒙ICP备2021000111-1号    蒙公安备15010202150991号

网站建设:内蒙古微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