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内蒙古园林绿化优秀企业和个人”的评选通知
内园学〔2022〕10号
各盟市风景园林学(协)会、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各会员单位:
为激励更多的园林绿化企业成长,进一步激发广大园林绿化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决定开展“内蒙古园林绿化优秀企业和个人”的评选活动。现将《内蒙古园林绿化优秀企业和个人评选办法》发给你们,并将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凡企业总部注册地为内蒙古自治区境内,以园林绿化工程为主营业务的内蒙古风景园林学会会员单位和会员个人可申报。
二、初评工作
申报内蒙古“园林绿化优秀企业和个人”奖的企业和个人,包头市、赤峰市、鄂尔多斯市的企业和个人,必须由企业所在地风景园林学(协)会进行初评,初评后报送内蒙古风景园林学会;其他地区的企业和个人可直接报送至内蒙古风景园林学会。
三、申报时间
申报资料自2022年11月18日开始受理,截止受理时间根据疫情形势另行通知。学会拟于12月开展评审工作。
四、报送方式
企业可直接将资料在既定时间内送达内蒙古风景园林学会办公室。(可以邮寄)
五、联系方式
内蒙古风景园林学会办公室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气象局西巷绿华酒店4楼,邮编010000
联 系 人:王 淼
联系电话:13684745840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