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内蒙古园林绿化工程安全文明工地”的评选通知

2023-09-20 10:34:00   浏览:3179次

关于开展2023年“内蒙古园林绿化工程安全文明工地”的评选通知


内园学〔2023〕07号


各盟市风景园林学(协)会、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各会员单位:


为更好地规范我区园林绿化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着力营造规范有序、安全文明的施工环境,结合我区园林绿化行业特点,内蒙古风景园林学会将申报“2023年内蒙古园林绿化工程安全文明工地”的要求及《内蒙古园林绿化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要求

(一)内蒙古自治区境内的园林绿化及各类绿地养护工程在建工地。

(二)申报工程是在建项目;

(三)工程位置相对独立;

(四)合同价款在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的园林绿化项目。

二、初评工作

申报内蒙古“园林绿化安全文明工地”的项目,包头市、赤峰市和鄂尔多斯市的工程,须由工程所在地风景园林学(协)会进行初评,初评后报送内蒙古风景园林学会;其他地区的工程可直接报送内蒙古风景园林学会。

三、申报时间

申报资料自2023年9月20日开始受理,截止10月31日前将汇总材料,按要求(附件1内蒙古园林绿化安全文明工地申报材料要求)报送至内蒙古风景园林学会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内蒙古风景园林学会办公室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气象局西巷绿华酒店4楼,邮编010000

联系人:王  淼

联系电话:13684745840


附件:1.内蒙古园林绿化安全文明工地申报材料要求.doc

              2.内蒙古园林绿化安全文明工地评选办法.docx




内蒙古风景园林学会    

2023年9月20日    



关于开展2023年“内蒙古园林绿化工程安全文明工地”的评选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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